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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制定出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管理办法》 拧紧安全之弦

[ 信息发布: 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8-07 | 浏览:次 ]

近日,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审查调查谈话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下发至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

《办法》共六章十九条,以强化意识、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提前预防为目标,着眼于审查调查安全,从职责分工、安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审查调查谈话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严格了责任落实。明确了案管室组织协调、办公室内勤保障以及审查调查组、安全员、看护人员、医务人员等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建立了安全员、看护人员和医务人员人才库,真正将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了使用程序。《办法》中一并制定了《审查调查谈话场所须知》《谈话场所同步录音录像暂行规定》《看护人员工作制度》《使用审批备案表》《后勤保障备案表》《审查调查对象健康检查表》《审查调查对象安全检查登记表》《安全看护日志》《进出谈话场所工作人员登记表》《离开谈话场所交接备案表》《审查调查安全检查登记表》《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内容清单》等12个附件,对谈话场所的审批、进驻、使用、撤离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并就处置突发、意外事件制定了安全预案,为审查调查安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进一步严肃了责任追究。《办法》强调了审查调查期间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分管领导的重要领导责任、审查调查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看护人员的直接责任、案件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责任,同时要求违反规定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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