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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以“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19-12-13 | 浏览:次 ]

近期,陇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陕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市纪委推进会精神,聚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及时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并召开常委扩大会,邀请文旅、公安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学习传达省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和机关各室的职责任务,建立了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案管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督导检查,强化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负责同志深入文旅局和博物馆等单位,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专项治理进行督导调研,对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文旅局围绕“6类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线索排查县纪委及时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大起底”,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案件进行了翻查。并督促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对十八大以来查办的文物犯罪案件开展逐案筛查。

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县纪委监委通过研判会商,对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找准对策,督促和推动文物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文物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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