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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陇县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19-12-19 | 浏览:次 ]

2019年5月29日至7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根据陇巡组发〔2019〕6号文件《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团县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团县委全面认领,经过梳理归类,分为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提高思想认识。团县委始终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重要安排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团县委立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人,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团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又带头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其他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人管、事事有回音。

(三)扎实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力争短期内取得成效;对涉及面较广、情况复杂,分步骤分阶段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后备军和助手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全县共有270个各类团组织,镇村、学校团组织覆盖率高,非公企业团建覆盖率不足20%。二是近30%的基层团组织存在有组织无工作对象的“空壳”现象,团组织有形式无内容,制度“上墙不上心”,团员青年游离于团组织之外。三是政治站位不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共青团组织活动与党的建设工作脱节,表面轰轰烈烈,对广大青年的影响和吸引力有限,未形成良好的党团互促的良好格局。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成立团支部,综合调研情况,成立了天翔混凝土有限公司团支部。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管理,建立村团支部微信群,紧密联系青年团员,督促其严格开展团的组织生活。三是强化党建带团建,围绕党的建设开展建国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了“庆祝建国70周年、我与祖国共成长”陇县青少年抖音大赛,“红领巾心向党、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纪念少先队建队70周年主题活动,“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等主题鲜明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凝聚青少年力量。

2、推进共青团改革工作步伐缓慢。在共青团改革推进中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得力,对改革研究不够,不敢啃硬骨头,重形式、轻实效,全县共青团改革进程缓慢。2018年度团县委承担共青团改革六大类24项改革任务,其中推动提高村级团支部书记待遇等7项改革任务未按期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落实省市团委深化基层团组织各项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基层团组织调研,完善我县共青团改革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二是紧扣2019年团县委承担的改革任务,结合2018年未完成的7项重点任务,对基层团组织改革进行“回头看”,重点解决基层村级团组织阵地建设不足、村级团支部书记待遇不高、组织活动不力等问题,圆满完成今年改革工作任务。

3、学习宣传中央精神不深入。团县委未在全县共青团系统内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做出专题安排。大会集中学习多,个人自学少,机关支部两名党员个人学习笔记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学习记载。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全县团组织中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系列课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团内等相关知识,并每周排名通报。机关支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围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学习计划,机关党员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团县委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未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共青团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未就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及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中进行具体报告。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每月在机关工作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共青团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并长期坚持。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就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及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中进行具体报告。

5、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发挥不到位。2016年-2018年未专题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违法犯罪工作。在强化青少年思想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弱势青少年群体帮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方面重视不够,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成效:每年初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安排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违法犯罪工作专项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青少年思想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每季度做好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年终召开总结会,总结做法,发挥保护服务职能,并长期坚持。

6、机关内部管理松散。一是机关会议记录不规范。团县委2016年-2018年122次机关会议记录,其中52次会议记录未载明主持人、会议地点、参会人员、记录人等重点信息,个别会议记录内容仅有一句话11个字。二是机关收文归档不及时。巡察组调阅团县委2018年-2019年6月48份上级来文,经多次催要仅提供35份,提供率72.9%。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团县委工作人员分工职责》、《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文件管理制度》、《财务公物管理制度》等,对巡查指出的52次会议记录认真进行了补充,文件管理、会议记录等工作设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文件管理、传阅、归档等工作。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支部书记推选不严肃。副主任科员推荐程序不规范。2017年12月在副主任科员人选推荐中未客观全面的反映民主推荐过程。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支部书记选举办法,做到程序规范。今后选人用人过程中,严格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一是党员大会未按规定召开。2017年仅召开了2次支部党员大会,2018年度召开38次,其中36次均为各级文件精神学习。二是讲党课应付了事,次数不足。2016年讲党课3次,讲党课次数不足,2次无讲党课材料; 2017年未讲党课;2018年讲党课1次,讲党课次数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履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截止目前,2019年支部党员大会召开1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

3、支部党建工作不严不实。一是团县委支部2016年-2018年度无党建工作计划,2016年度无党建工作总结, 2017年、2018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大篇幅雷同,存在照抄照搬现象。二是学习教育走过场。“两学一做”、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中未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测试,“两学一做”学教活动四次专题研讨资料,仅2名工作人员有4次个人专题研讨材料。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机关工委2019年党建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团县委支部工作年初工作重点、列出季度计划,对今年以来党建工作进行“回头看”,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中安排了知识测试,扎实开展研讨交流,除规定动作外,自选课题进行研讨交流,共完成5次研讨交流。

4、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一是党费收缴不及时。团县委支部2018年度每半年收缴一次党费,不符合规定。二是党员关系转接滞后。团县委2017年4月派驻的扶贫干部无党员关系转出证明。三是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乏力。2017年度所有党员无《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手册》,2018年度2名党员《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手册》无党员本人和支部书记签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要求,按月收缴党费,并记录在册,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二是做好干部党员关系转接工作,11月份团县委有3名同志党员关系转入或转出,已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及时办理。三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已按要求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手册》。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对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不重视。一是团县委2016-2018年度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发文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18年县委、县纪委先后安排以冯新柱、宁建国、李培能等典型案例为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团县委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措施及成效: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并专题发文安排部署,常态化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严格按照纪委要求,组织开展了冯新柱、宁建国、李培能、王存祥、曹耀予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贪欲之祸》、《蜕变的灵魂》、《贪与悔》等反面警示教育专题片,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底线。

2、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不力。2018年10月县禁毒委《关于对陇县团县委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的督办意见》提出五项督办意见,团县委未针对督办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也未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整改措施及成效:专题会议研究了县禁毒委《关于对陇县团县委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的督办意见》提出五项督办意见,在全县青年儿童中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课堂工作,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向禁毒委专题报告。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控制不严格。一是团县委《规章制度》中财务管理制度仅两句话72个字,财务制度不严谨、不完整,不能有效管控本单位的财务运行。二是经查所有支出原始票据不符合“双审会签”制度,无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流程不规范。三是存在不合规票据17张,涉及金额397.00元。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团县委财务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严格落实审批程序。所有票据必须要有经手人,说明开支事宜、金额后,再由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审批,实行“双审会签”;出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报销标准严格按县财政局文件规定执行。由财务人员专门对17张票据进行认真核查,并对不合规事项进行了整改。

4、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2016年2月29日,购买联想台式计算机2台,价值7000.00元;2016年11月30日,购买兄弟M7360打印机1部,价值1880.00元,以上两笔固定资产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团县委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登记,及时将未入账的相关资产进行登记。

5、大额资金支出,不符合“三重一大”制度要求。2017-2月-2018年8月4笔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团县委未就资金用途、支付情况召开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集体决策。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了《团县委财务制度》,明确了1000元以下的购物和维修支出由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的支出,召开办公会讨论决定,并且经上述程序审批后的支出事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保管签收,按权限报销。

6、团费收缴管理不规范。一是2018年度收缴的13106.4元团费及上解剩余的6670.4元团费存入了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储蓄卡。二是收缴的团费未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未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财政局批准,我委设立了团费管理专项账户,并已将上解剩余的6670.4元团费存入团费专项账户。今后将严格执行团费管理的相关办法,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缴及使用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团县委对县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不平衡,少数整改事项还不够全面彻底,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团县委将继续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针对常规巡察反馈的问题,重点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采取有力举措,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将整改落到实处。

(二)紧盯任务抓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查漏补缺,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用力逐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当前工作之中。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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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陇县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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