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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 信息发布: 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1-22 | 浏览:次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陇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城关镇原杨家庄村委会主任段金科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4年11月27日,时任城关镇原杨家庄村委会主任的段金科在家中为儿子举办婚礼,在没有按要求向组织申报的情况下招待宾客56桌,在群众中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18年11月15日,段金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成镇上寨子村原党支部书记闫百海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8年1月22日,上寨子村原党支部书记闫百海为儿子举办婚宴。婚礼当天实际操办宴席46桌,包含10桌女方家宾客及送亲人员,超出此前报备的30桌,在群众中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18年12月12日,闫百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风镇原杜阳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东风镇原杜阳村于2017年、2018年向村组干部发放绩效工资及电话费,总共合计12910元(2017年发放合计7920元,2018年发放4990元)。其中原杜阳村党支部书记王志军领取电话费共1320元,原杜阳村村委会主任刘文德领取绩效工资及电话费共2010元,原杜阳村监委会主任王格成领取电话费共840元。2018年11月,王志军、刘文德、王格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挺纪在前,结合正在进行的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对顶风违纪、变化花样搞“四风”的,要从严从快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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