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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 信息发布: 中共陕西陇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宝林 | 发布时间:2017-12-04 | 浏览:次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习总书记新时代这一论断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导向,体现了党和国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作为基层纪委书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把所有精力都聚焦聚力到新时代新论断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不竭动力,确保基层纪委始终与省市、中央纪委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不懈奋斗来换取国家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全面从严治党新理念

    经济发展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从严治党更需要以人民为中心。知道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了解人民群众最渴望什么,清楚人民群众最需要什么,明白人民群众最欢迎什么。才能找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出发点,才能找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定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以人民为中心,就要顺应民心、尊重民意,感知群众冷暖,关注群众需求,反映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习近平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反映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新时代新论断为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找到了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找到了新坐标,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找到了现实路径。

    二、探寻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执纪问责新路径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首先就需要找到党内尚且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身上尚且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要知道“问题”在哪里。调查研究,是掌握真实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做出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对调查研究工作历来十分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需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紧密联系纪检工作实际,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做到省市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增强纪检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和指导性,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能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挖掘掌握第一手资料、第一线信息。

    二要清楚“问题”是什么。当前党内仍然存在着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政绩观不正确,作风飘浮,好大喜功,个人主义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尤其是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腐败问题突出。纠正和遏制党内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理应成为各级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点。

    三要明白“问题”如何解决。面对依然严峻的党内及党员干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使命在肩。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切实政治觉悟、政治站位、政治能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加大查处力度,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在陇县落地生根。二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高压、重遏制、长震慑,巩固不敢腐、促进不能腐、强化不想腐。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钉钉子精神抓作风建设。以扶贫等重点领域为重点,强化责任、监督和查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露头就打,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农村“三资”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精准监督,查处侵占截留、克扣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形成震慑。三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进标本兼治。十九大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并列纳入党的建设中,突显了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落实“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培养以不想腐为自觉的忠诚干净担当新习惯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语重心长地讲到,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习惯”一词由此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80多人、厅局级干部8600多人、县处级干部6.6万人。这样的数字以不言自明的态度说明了部分党员干部仍然很不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不想腐的自觉仍然没有形成。五年的反腐败工作以其“疾风暴雨、摧枯拉朽”式的态度和实绩让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强化,让不能腐的笼子层层扎牢上锁。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规章制度,都属于外因,而所有的外因都是通过内因起作用,所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归根结底都要通过一个又一个具有不想腐的自觉性之人来实现。

    习惯的养成需要约束。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党章》规定,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党的组织纪律,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教育,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腐败案件。

    习惯的养成需要培养。任何一种行为只要不断地重复,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同样道理,任何一种思想只要不断地重复,也会成为一种习惯,进而影响潜意识,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人的行为。要不断强化对干部清廉意识的反复培养,不断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定期为党员干部“紧紧螺丝”,有计划地将监督工作做常做长。长此以往,不想腐的自觉就会成为不必刻意去想,就会做的选择和举动。

    习惯的养成需要坚守。廉洁习惯的养成,还需从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内心坚守中寻找路径。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未来。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只要全体党员干部都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清廉的习惯将自觉养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必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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