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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织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网”

    [ 信息发布: 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2-08 | 浏览:次 ]

    陇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宝林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课题,作出了严肃党的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部署,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更应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求突破。

    一、“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创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具体体现,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方法路径,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靠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四种形态”即抓住“关键少数”,又覆盖全体党员,把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贯穿于党员监督管理全过程,蕴含着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辩证统一;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注重教育引导、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贯彻了思想建党与制度管党的本质要求;摒弃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定势,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当前,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各级纪检组织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保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定力,既抓大抓要,又抓早抓小,把“四种形态”运用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做的更深更细更实。

    二、实践“四种形态”必须把握监督执纪的正确方向。目前,对于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但也出现了一些认识误区和工作偏差,有的片面认为“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反腐败方向的转变、力度的减弱、尺度的放松;有的用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代替纪律处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存在“四种形态”运用随意、标准不一,等等。这些都背离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神要义和目的初衷,必须及时纠正,确保方向不偏不倚,行动精准有效。

    一要纠正“转向论”,始终保持执纪“从严”的政治定力。“四种形态”强调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的是标准更高、执纪更严,并不是管党治党尺度松了,而是执纪的力度更大了,执纪覆盖的范围更广了,由“少数”向“大多数”、向全体党员干部延伸,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要纠正“代替论”,始终担负“全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四种形态”强调的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既有惩又有治,既治标又治本,秉承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决不能以谈话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一谈了之”,避重就轻,借谈抹案。

    三要纠正“机械论”,始终把好监督执纪的尺度和刻度。

    “四种形态”强调的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如果说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可以针对不同程度的各类问题,问诊把脉,查找病灶,对症下药,精准施治。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运用纪律处分的原则和尺度去“对号入座”、定性量纪,决不能生搬硬套、机械操作,也不能随意转化、畸轻畸重,必须找准最佳方案、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务求有理有据、精细精准,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三、运用“四种形态”关键在于织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网”。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要织密“教育网”,深入推进常态化约谈。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纪律防线。认真执行省市纪委出台的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把常态化约谈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提醒约谈,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那些游离在纪律边缘,尚未发生质变的党员、干部幡然醒悟、悬崖勒马,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二要织密“执纪网”,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拓宽案源线索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紧盯“六大纪律”和“四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针对不同性质和程度的违纪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层层设防,分类处理,对程度较轻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矫正,对“少数”、“极少数”严重违纪行为施以重拳,严惩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和顶风违纪者,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要织密“责任网”,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要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实践“四种形态”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敢于较真叫板、严肃问责,促使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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