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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1-06-15 | 浏览:次 ]

2020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党组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直面问题不足,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一)压实整改责任。为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局党组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县医保经办中心、县大病服务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做到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明确”,确保整改任务完成。

(二)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细化任务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夯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具体责任,明确整改工作“施工图”。

(三)注重整改实效。局党组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全面部署,对整改事项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把立即整改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整改《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已经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业务整合不彻底”的问题。局党组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学习不深,研究指导实践不力,至今医保经办中心和大病服务中心人员分工、职责不明确,整合工作留有后遗症。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每月召开1次局党组会议、每半月召开1次医保系统会议、每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理清改革思路,明确改革目标,狠抓改革任务。二是积极解决整合后遗症,报请市、县委编制部门审批,向县医保经办中心、县大病服务中心增加编制8个,增设领导职数2个;将县经办中心、大病服务中心人员全部整合成一个经办服务团队,通过多种形式增加工作人员,明确细化个人分工,缓解任务繁重、人员不足、领导力量不足的问题。

(2)关于“医保基金统筹不够有力”的问题。近两年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整合,缴费方式发生变化,局党组前期谋划不周,指导措施不得力,选择性缴费风险、足额征缴难度加大。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每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间,建立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筛查工作机制,重点筛查漏缴、断缴医保费的人员。二是建立政府负责、税务征缴、部门配合、镇村落实、四支力量包抓机制,狠抓全民医保计划实施。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进农村、进社区,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推动城乡居民医保费应缴尽缴、应保尽保。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未严格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把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修订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确定专题和学习内容,依据学习计划按时、按期开展学习活动。今年已经开展学习6次。

(2)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研究干部业务分工、推荐先进个人、编制调剂等党组会主要领导首先表态。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涉及重大事项首先由局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按照决策程序执行,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今年在研究决定先进评选中,按照民主推荐、会议决定程序确定先进人选, 局党组“一把手”末位表态。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中省市县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督促局机关、下属单位完善财务管理档案资料。二是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采购使用审批制度,督促分管人员认真核查,完善手续,弥补工作疏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有待提升”的问题。医保定点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复计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超范围报销等违反医保政策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全面宣传贯彻国务院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学习宣传工作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农村。二是组织政策法规培训。邀请全省医疗保障领域的专家,面向医疗机构、药店以及医保工作人员、县级有关部门医保工作分管干部共150人,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自觉执行能力。三是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采取线上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日常抽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规范收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四是推行以住院总额预算制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推动医疗机构对医院内部医保管理由被动治理向主动管理转变,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机关财务制度单一,缺少内控、内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其他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组织学习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实施条例,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认真编制2021年度医保系统预算计划,完善机关、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内控、内审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制度,促进财政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2)关于“‘双审会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经费票据中3人签字较多,部分票据中经手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工资、社保性支出中签字不全,甚至无任何签字。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督促局机关、下属单位配齐财务工作人员,加强财务工作力量,督促局机关、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双审会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财务审核培训,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确保审批签字齐全、流程规范、报销合规。

(3)关于“财务票据不完整”的问题。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存在经费支出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局机关、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督促建立财务票据管理专人负责制,建立办公用品领取、干部下乡出差审批制度,落实双审会签制度,做到财务报账资料完整、附件资料完备。

(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2019年局机关4人次重复享受工会福利;大病服务中心职工互助保险、女工互助保险等费用1650元在经费账内列支。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督促局机关、下属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工会会费管理。局办公室以及医保系统工会负责,对有关单位4人次重复享受工会福利问题进行纠正;对县大病服务中心职工互助保险、女工互助保险等费用1650元在经费账内违规列支问题进行纠正。

(5)关于“账簿、人员设置不合规”的问题。县医保经办中心2019年经费账、2020年工会账,县大病服务中心2019年经费账、工会账、基金账会计、主管、记帐人、审核人设置均为同一人,不相容岗位人员未相互分离。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安排由局办公室牵头,县医保经办中心、县大病服务中心参与,提出工作人员选调方案,增加财务人员,合理设置财务岗位。目前,已经增加了财务人员,县医保经办中心经费账、工会账、基金账实行专人专管,分账分岗,独立运行;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县大病服务中心不再承担医保基金管理职能,核销了原新农合基金账户。

3.关于“固定资产监管不合规”的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按月计提”的问题。县大病服务中心2019年、县医保经办中心2020年未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督促县医保经办中心、县大病服务中心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政府会计制度》,督促其按照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加强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

(2)关于“固定资产购置审核手续不全”的问题。县医保经办中心2020年购买办公设备无固定资产采购审批单,未进行审批报备。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督促县医保经办中心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据政府采购制度,明确办公设备采购审批规定。对已经发生的采购事项,开展回头望,梳理固定资产购置程序,完善相关手续资料并留存档案备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党组政治引领,系统谋划党建工作,做到安排有记录、学习有计划、培训有重点、落实有资料可查。二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到党建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加强党建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统筹管理、统筹实施,协同推进,做好档案资料管理。

(2)关于“文件审核不严、管理不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机关实行办文专人负责制、登记备案制、领导审核制和盖章把关制,压实办文审核盖章责任。开展机关公文规范管理培训1次,加强公文写作、政策法规、公文格式等实践能力锻炼,提高公文办理能力。

(3)关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县医保经办中心和大病服务中心支部机构不健全,支部书记未进行述职述廉。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局党组书记牵头,督促县医保经办中心、县大病服务中心健全支部组织机构,依据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和业务拓展实际,探索建立联合支部,统筹加强医保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书,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党支部按规定开展组织活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由医保系统党支部书记就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述职述效。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识需提高”的问题。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不经常。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中省市县纪委全体会议、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报告。二是2021年度与下属单位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各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

(2)关于“警示教育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廉政教育,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纸沟村党性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非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按照规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内工作要求和组织生活纪律。二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党支部开展活动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

(2)关于“非党员参加党支部活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高度重视,在今后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参加党支部活动的范围和人员,妥善处理好非党干部和党员干部参加党支部活动的关系。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把民主评议党员列为党员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按照党员评议规范程序对党员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议评定,完善相关评议档案资料,做到评议过程严谨、评议结果客观准确,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周誓活动开展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及下属各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每月开展周誓活动,并将党员参加周誓活动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促进党员牢记宗旨,立足岗位尽职奉献。

(2)关于“干部教育管理需加强”的问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部分党员对党建应知应会内容不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开展培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促进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党史知识学深学透。

(3)关于“会议界限不清、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选派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共2人,参加市、县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党建日常业务管理,完善会议记载记录制度,按照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支部会、党员会分层记录。

三、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全力推动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医保局党组将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做好整改成果巩固。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需长期坚持的各项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发挥作用。

(三)推动医保改革发展。把抓好整改成果巩固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扬“三牛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全县医保制度改革,落实医保精细化管理措施,强化医保综合治理,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全力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三个陇县”建设贡献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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