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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论坛】“亲”“清”方能助推发展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17-09-13 | 浏览:次 ]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不仅是政治文明的进步,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阐明新型政商关系,这是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的政商关系准则。

近期,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李益民、李大有、赵红专等严重违纪问题。这三起典型案件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对这三起严重违纪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落实省委“三个助力”要求,优化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和鲜明导向,必将对净化政治生态,促进我省追赶超越产生积极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这三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积极营造政商关系“新生态”,让“亲”“清”成为政商关系的鲜明底色。

唯“亲”“清”,才有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从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来看,官商勾结是腐败问题的一大突出表现。一些领导干部为商人在政策制定、资源分配、招标投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公众利益、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比如,李益民“无视党的纪律,肆意权钱交易,搞官商勾结、雁过拔毛”的问题就十分典型。对此,李益民在忏悔书中写道,他“总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把自己的私利放在事业前面,遇到事情先替自己打算,特别是经常插手工程建设,通过插手工程以达到为自己谋利益,即使没有利益,也要显示自己的权威”,其性质非常恶劣,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可见,严格恪守“亲”“清”政商关系准则,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投资环境的必然体现。

唯“亲”“清”,才有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民无商不富,国无商不兴。在新型政商关系下,强调以关系对等为前提,只有“政商对等”,才能形成官商交往“相敬如宾”的新常态;强调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只有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好沟通与合作,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强调以践行法治为原则,政府必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企业必须依法办事、依法经营;强调以严格自律为约束,政商必须各归其位、各守其道,政府必须管好自己该管的,决不能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企业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严守市场规则,不得破坏市场公平原则。可见,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不仅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同时也有利于净化经济生态,理顺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唯“亲”“清”,才能做到干净干事。一只巴掌拍不响。把握“亲”“清”二字,无疑需要政商双方都厘清边界、各司其职,做到交往有道、严守法纪,廉洁互信、相敬如宾,鼎力协作、共谋发展。但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守夜人”,“政”与“商”之间,“政”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不“亲”不“清”主因在官。因此,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关键在“政”,在领导干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公”而不“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在规则下大胆履职,在监督下放手干事;做到“亲”而不“欺”,真诚坦荡地同企业打交道,理直气壮地亲商、安商、护商,决不能损商、害商、坑商,甚至雁过拔毛,肆意敛取不义之财;做到“清”而不“浊”,既亲亲热热,又清清白白,有交集但不搞交换、有交往但不搞交易;做到“扶”而不“纵”,既要为企业发展多设路标、少设路障,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又要坚守法律底线,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气正能聚力,风正好扬帆。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是推进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顺应经济新常态的大势所趋。领导干部必须深化对“亲清”关系的认识,把握“亲”的原则,守住“清”的底线,以陕西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打造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富民强省的“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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