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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情况简介

[ 信息发布: 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10-03-19 | 浏览:次 ]

2009年以来,根据省、市纪委全委会确立的制度建设创新年要求,我县纪委在贯彻落实“52”制度创新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抓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宝鸡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县上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2、制订相关制度,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考场纪律、监考纪律、试题保密制度、阅卷办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建立了监考人员库、阅卷人员库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并汇集成册。2009年以来,全县共组织考试2次。一是对公开招考的妇联副主席、团县委副书记、旅游局副局长3名副科级领导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二是对拟转任或提拔的12名同志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两次考试都严格按照廉政法规考试方案确立的方式方法、程序、步骤等进行,从两次考试成绩来看,考生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我们并将考试成绩对外进行了公示及考试情况上报市纪委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3、活动取得的效果。年初结合宣教工作,我县纪委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用廉政法律法规活动,基本上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了学用法律法规的氛围,为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落实奠定了基础。为了检验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效果,2次考试结束后,我们及时与参考人员联系了解考后感想、试题的难易等,为以后进一步加强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取得更好的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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