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陇县法院一审对李某、董某龙等2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性质恶劣,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是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首例涉黑案件。
庭审当天,除各界群众外,县纪委监委也专门派员旁听了案件审理,旨在通过旁听庭审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与工作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办案队伍法治化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法律程序意识,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高讯问技巧和调查水平等综合水平。
参加旁听的县纪委监委干部刘亮表示:“通过本次旁听活动,让我对今后工作中如何把握涉法涉诉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判断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陇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以典型案件作为学习教材,在现场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旁听案件审理,更能让纪检干部在案件办理中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锁链,也有助于更好地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