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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扎实开展“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1-12-07 | 浏览:次 ]

全市公务接待“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陇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把专项整治作为年度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多措并举,统筹安排,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排查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安排部署会,要求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学习相关制度和排查通知要求,压实监督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下发《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督促各镇和部门迅速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市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对本单位2019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清理,仔细核查财务核销手续、清单资料等是否有误,对自查发现“一函三单”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限,同时以排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和具体实施细则,防止此类问题纠而复生。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各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遏制了违规公款吃喝歪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从严监督执纪,倒逼责任落实。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县纪委网站公布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等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督促县财政局在监督检查和县审计局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并进行综合研判,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成立8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各镇各部门,抽查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着力发现公务接待中存在的无公函接待、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深入各部门和有关基层服务场所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深入排查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深化以案促改,加强源头治理。把专项整治与以案促改相结合,选取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督促各镇各部门以案为鉴,主动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制度短板,建立健全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固化整治成果,切实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督促县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对各级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确保了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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