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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用好信息宣传载体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3-03-20 | 浏览:次 ]

近年来,陇县纪委监委转变订刊、学刊、用刊思路,把学好用好纪检监察报刊杂志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被陕西省纪委监委融媒体中心党风与廉政杂志社评为2022年度《党风与廉政》学刊用刊先进单位。

坚持在“量”上下功夫

为了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水平,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质效,陇县纪委监委制定了《陇县纪检监察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从考核评价对象、信息报送内容、信息稿件要求、信息报送及发表采用任务、报送要求、评分办法和结果运用等十个方面分别细化要求,明确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数量和信息类别,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参谋助手、宣传服务的重要作用。

“我们制定的管理办法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实行量化积分考核,并将得分情况纳入各镇纪委、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年终考核,督促全体纪检干部提升对外宣传本领。”陇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

坚持在“提质”上求实效

2022年陇县纪委监委先后在省市县媒体宣传平台刊登信息234篇,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文章2篇,在省级媒体刊发17篇,市级媒体刊发75篇。2023年2月在《陕西日报》和《秦风网》上分别刊发的《聚焦小切口、撬动大整治》一文,详细介绍了陇县运用小切口深入开展开展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专项整治等方面工作;在《党风与廉政》杂志2023年第2期刊发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一文,详细介绍了陇县纪委监委在民生保障领域精准施策、合力攻坚,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分享经典案例和工作经验做法,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经验。

坚持在“学用”上做文章

陇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检监察报刊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重要教材,在常态化开展集体学习的基础上,通过纪检监察网站、美篇等平台,对重点文章进行转载推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通过纪检监察“一报三刊”深化对党规党纪的学习,进一步扩大其传播覆盖面,最大程度提高学用率,同时通过“村村响”等方式对报刊杂志中党风廉政方面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宣传,让基层群众进一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学刊用刊工作,牢牢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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