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至7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对标找差、举一反三,针对存在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推动整改进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了问题交办会,逐个问题交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进一步夯实责任。同时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反馈问题的整改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政治观念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区分领导办公会与党组会,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今年召开局党组会17次,研究讨论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方面的问题。
2.关于局党组会议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党组会议,每次会前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局党组会以研究评先树优、重大支出、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工作为主,不断提高会议质量。同时对办公室人员开展办文办会等培训,规范参会范围、会议内容,记录好各类会议记录。
3.关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机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并突出制度执行,在发放2018年精神文明奖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兑现,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召开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真批评、动真格,红了脸、出了汗,受到了一次严肃党内生活锻炼。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用车审批程序。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制定并印发执业律师学习教育制度、基本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律师执业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和参加社会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积分评价管理制度、党建指导员制度、年底检查考核审查制度等六项监督管理制度,用制度监督管理约束律师行业。
4.关于专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学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警告决定书10份,不定期对各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放整改督办通知书18份,并联合县检察院对10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2019年专项斗争,不断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关于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不经常、不系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2019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今年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并根据学习主题开展交流讨论4次。
6.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扎实和持续,方法不够灵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中心组带学促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紧密结合实际学习、联系工作思考,弄通十九大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将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不断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建国70周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大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8.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每次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确保贯彻落实文件、会议精神不打折扣。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局机关党支部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10月份补选机关支委1名,支部书记1名,按照选举程序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并做好换届选举过程的会议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10.关于机关党支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主题党日、讨论交流等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今年召开党员大会11次,讲党课4次。局机关支部把党员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积极动员优秀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1名同志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11.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掌握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提升政治意识。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规范民主评议和五星级党员评定活动,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
12.关于未按规定收补缴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体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党费基数和月缴金额进行了重新核算,严格按照核算结果收取党费,机关党支部今年的党费已按月足额收缴。
13.关于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各个环节落实到位,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并做好会议记录。
1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今年优秀公务员评优等工作中,局党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通过民主测评、党组会研究审核、公示等重要环节,做到评先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在选人用人中,严格按照党组会程序,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会讨论确定。
15.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了《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做到凡是“三重一大”问题实行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用、大额资金使用,都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2019年装备采购、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等重大支出都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不断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程序。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陇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与基层单位、股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以近两年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7.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及时整改,健全手续,退还错报、多报费用。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票据齐全,账账相符。
18.关于纪检组监督执纪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组织干部到烈士陵园、纸沟村党性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并观看《巡视利剑》等警示教育片,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9.关于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围绕重点工作、资金使用等方面切实找准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2019年对单位3万元以上的宣传品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先报采购中心申请备案,然后按照采购中心审批的采购方式,按程序办理。
20.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建立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做到预算从严、使用从紧、监督有力,坚决杜绝自立名目、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行为,违规发放的宣传报道奖励900元,已全部退还并缴入指定账户。
21.关于巡视督导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充实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不断做好督导整改工作。在今年中央、省、市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等相结合,积极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落实落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局党组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查漏补缺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逐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做到令行禁止。
(三)严格正风肃纪,弘扬清风正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细化清单,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继续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慎小、慎初、慎独,及时进行自醒、自警、自纠,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水平。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为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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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