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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0-10-19 | 浏览:次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10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闫军春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书记李泰及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治出席反馈会,传达了县委书记杜长生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提出了整改要求。李泰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9日至8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 “三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了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 会议专题报告了有关情况。

闫军春指出,县人民法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较好履行了工作职责,办案质量、绩效考核等主要指标居全市前列。巡察中干部职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能使命、推进重点领域工作需强化;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司法为民意识仍需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工作需提高;党员管理不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弱项。

闫军春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二是深化司法改革,践行司法为民;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厚植执政根基;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两个责任”。

梁治军要求,县法院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法院党组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李泰表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党管政法理念,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二要聚焦问题、深入整改,以对党忠诚的态度,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实效性。三要求真务实、以改促审,以清正廉洁的作风,提升法官干警队伍的战斗力。

县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信访室负责人,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组织组负责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县法院机关全体法官干警和邀请的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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