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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砸实“四”字举措 推进粮食领域专项巡察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1-11-09 | 浏览:次 ]

陇县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中,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要求,以“谋、训、诊、严”四举措全面推进,迅速部署,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

一是“谋”字当先,做足巡前准备。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实施方案》,明确巡察对象、巡察重点、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树立“分工不分家、协作结硕果”理念,确保专项巡察任务清、目标明、责任实;选配专职巡察组干部组成巡察组,确保专项巡察人才底蕴高标准;巡察办向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编办等职能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收集被巡察单位信息,分析舆情,确保了专项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训”字为基,锻造“利剑尖兵”。巡察办组织专项巡察全体干部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方案、单机版巡察系统操作、专项巡察的方式方法、工作流程等,通过学习培训交流,提升巡察干部的思想认同;邀请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县储备粮管理中心等被巡察单位介绍履行粮食流通政策方面主管监管职能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漏洞短板,让巡察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工作动态,体现专项巡察“专”的特点。通过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为提高专项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奠定基础。

三是“诊”字为扎实有效推进。紧扣巡察监督重点,准确“把脉问诊”,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在巡察中,专项巡察组始终围绕“三个对照”,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关于粮食购销的政策法规;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立足被巡察单位特点和实际,把牢政治巡察职责定位,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履行主要职能情况,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四是“严”字托底,加强队伍建设。成立县委专项巡察组临时党支部,集体学习《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等有关规定。严格干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集体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回避承诺书,坚决做到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擅自表态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外泄巡察掌握的问题线索、不丢失办公介质和文件资料、不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坚持落实组务会、工作碰头会、集中学习会等制度,对重要问题、重大线索进行集体研判,确保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专项巡察中展现巡察干部的良好工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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