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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1-09-18 | 浏览:次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陇县通报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1.陇县农技中心主任王兴安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陇县农技中心在公务接待及日常办公中违规购买烟酒,违规向部分干部职工发放奖金。2021年6月,陇县农技中心原主任王兴安、副主任马珠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收缴。

2.陇县国有关山林场原场长陈明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6月,陇县国有关山林场在举办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中,变相向参与活动的党员职工发放奖励,违反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2021年1月,陇县国有关山林场原场长陈明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发放的奖励已全部退回。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聚焦老问题、新表现,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始终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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