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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县纪委 陇县监察委关于公布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 信息发布: 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7-04 | 浏览:次 ]

为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服务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现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和内容:

1.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信邮寄地址:陇县纪委信访室

邮 编:721200

举报电话:12388或0917—4601887

网络举报:陇县纪检监察网(http://www.lxjjw.gov.cn/)点击“网上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如实举报,县纪委监察委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中共陇纪委 陇县监察委


主办单位:中共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陇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陇县城关镇东大街17号
电话:0917-4601851(办公室) 4609751(宣教室) E-mail:lxjw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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