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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 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24-05-10 | 浏览:次 ]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委第巡察组于202459日至67日对陇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陇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以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7729188985,电子邮箱:swdsxcz8207@163.com分别在陇州宾馆门口陇县县委门口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63日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委第巡察组      

202459日      


主办单位:中共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陇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陇县城关镇东大街17号
电话:0917-4601851(办公室) 4609751(宣教室) E-mail:lxjw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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