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成立3个常规巡察组,于2026年3月17日至5月20日,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等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它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截止2026年5月15日,各巡察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地点见附表。
此外,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驻地设立征求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组将认真研判,分类处置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严格保守秘密。
特此公告。
附件:《十七届县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信息表》
中共陇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十七届县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信息表
组别 |
组长 |
被巡察单位 |
举报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第一巡察组
|
杨芳琴
|
县委办 |
0917-4505563 |
lxxwxcz1409 @163.com |
陇县东大街34号 4008室 (原法院南楼四楼) 县委第一巡察组 邮编:721200 |
县财政局党组 |
第二巡察组 |
梁有儒 |
县政府办党组 |
0917-4505931 |
lxxwdexcz1 @163.com |
陇县东大街34号 4002室 (原法院南楼四楼) 县委第二巡察组 邮编:721200 |
县发改局党组 |
第三巡察组 |
宋建林 |
县委社会工作部 |
0917-4505592 |
lxxwdsxcz2026 @163.com |
陇县东大街34号 4004室 (原法院南楼四楼) 县委第三巡察组 邮编:721200 |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