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级部门党(委)组、纪检(委)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简称工作规划),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市县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2009年试点工作经验,现将我县2010年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是把现代管理学中“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通过不断缩小行政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实现控制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廉政风险的目标。推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和具体实践,在工作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大胆实践,突出特色,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有效途径,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二、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
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在充分动员的基础上,领导带头示范,突出本单位重点岗位和重要职责,认真查找重点人群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制度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预防、教育、提醒、处置等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一)深入宣传动员。(4月10日—4月30日)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组织机关同志采取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规定》、《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处分办法》、《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责任追究办法》、《宝鸡市行政机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廉政法规,为推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各单位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成立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实施方案报县纪委备案。
(二)科学界定“风险点”。(5月4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工作规划》的要求,突出抓好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负责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着力解决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和重大改革等问题,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三个方面,采取“自己找、家属帮、同志提、领导点、组织审”的方式,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查找,务必使风险点查找的准确具体,要坚决克服敷衍了事的行为。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分析,适时公开,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单位将查找的风险点梳理归类审定后,报县纪委审查。
(三)完善监督机制。(6月1日—9月30日)
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对风险点实行分级负责、动态管理。针对不同岗位权力的大小、腐败现象的发生几率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参考社会对该项权力的需求程度和以往的教训,对各个岗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用制度和机制预防腐败发生,加强防范措施和制度的执行力。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训诫等手段帮助提高思想认识,纠正错误,以达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目的,对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组织程序进行惩处。从现实情况出发,根据重新配置的权力和认定的岗位风险,对原有的制度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制定的制定。建立干部人事风险、工程建设风险、资金资产管理使用风险、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制度,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机制,形成各个岗位的权力项目、行为规范、动作程序、防范措施、责任主体和监控方式等在内的制度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各项制度,为实现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提供基础条件。
(四)健全循环机制。(10月8日—12月10日)
以年度为周期将风险防范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进行控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针对本单位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增强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预防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性。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是研究解决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根本途径。县财政、工商、教育局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巩固提高,卫生、林业、交通、建设、农业、水利、人劳、民政、司法、环保、计生、国土资源部门和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本单位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带头抓好自身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精心组织好本单位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立足创新,注重实效。查找风险点是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把干部手中的权力“晒”之于众,针对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就意味着让权力接受监督,让权力受到制约和限制。在实施工作中干部思想顾虑多,抵触情绪严重,往往会出现形式主义。各单位在组织实施中要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办事程序、政策标准、财务审计、问卷调查等途径收集相关信息,对组织审定的风险点通过局域网、内部刊物、学习墙报等形式公示,接受各界监督,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三)统筹计划,协调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有效预防腐败发生的新机制,体现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的各个环节。各单位要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相结合,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中共陇县纪委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