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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工商职能 积极探索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新路子

[ 信息发布: 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10-07-19 | 浏览:次 ]

在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分配或使用公共资源过程中,任何一个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环节都存在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面对风险,如何提高工商人员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意识,促进职能,提升工作效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为此,我们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托信息网络资源优势,运用现代化管理新理念,立足工商职能,全面开展了廉政和监管风险防范工作,我们主要采取风险提醒、科学界定、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有效措施,积极探索风险点预防管理新机制,走出一条新路子。

一、探索建立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监控防范管理的目的。

一是根据我局多年来,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监管不到位、不作为,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二是县纪委把我局确定为行政执法部门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单位;三是为了建立健全我局教育、监督、惩戒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四是保护干部,把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查找风险点确定"两险"防范管理的框架

1、风险查找。

首先,由各工商所、股室、大队、中心干部职工按工作职责查找本岗位的风险点,并制定风险点防范措施,完成个人自查工作任务。二是股室工商所内部召开分析会,分析每名干部查摆到的风险点是否齐全,并帮助查摆不齐全的干部寻找岗位风险点。三是家属协助查找。四是股室、工商所确定风险点及防范措施,送分管领导审查。最后,县局防范风险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股室、工商所找到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审核,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点等级,报县纪委审定。经过三上三下,反复查找,形成了我局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点116个,其中:廉政风险66个,监管风险50个。

2、风险评估。

风险点确定之后,我们根据危害程度对每个点进行了评估。将可能出现的贪污、受贿渎职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定为一级风险;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可能造成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定为二级风险点;将违反机关制度、廉洁自律制度,不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应当给予警告、诫勉谈话的定为三级风险点。经评估一级风险点54个,二级风险点32个,三级风险点30个。

3、风险防范。

利用局域网络优势,建立了网上履职风险点防范动态管理系统,开设了四个功能区。一是风险提醒区;将查找出的风险点挂在网上,明确风险;二是风险界定区,明确各工商所、股、室风险等级的界定标准;三是风险防范区,主要由保障体系、思想道德体系、制度体系、惩戒体系、考核体系构成;四是风险控制区,即针对具体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达到提前警示,限期整改,防范于未然。

4、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就是根据中心工作的不同,对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依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频次及掌握的风险信息,提出风险级别监控升降预警。

基本风险监控预警。县局将116个风险点,经过党组审定挂在县局域网提醒区,作为风险防范基本点。

动态控制纠错。以基本风险点为来源,控制单位根据内外部检查、督查、考核、信访、12315投诉热线,社会监督和政风行风评议等各种渠道采集的信息,经过县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工商所所长分级甄别确定当前需要提醒的风险,实行三级动态控制。

1)、三控纠错:局领导、股室、所负责人通过日常巡查、行政督察、考核或信访、12315投诉热线,社会监督对获知已产生风险的信息,需要控制的,填写《风险控制升降审批表》,由局分管领导签发,设为三控纠错,限期整改,凡涉及的单位开展整改,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风险设定股室,整治后达到预期目的的,经设定人同意,在整改意见签署意见后,退回基本风险。三控纠错由股室、所负责人负责控制督办。

2)、二控纠错:三控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的、同一问题出现两次以上的、局领导、股室、所负责人通过日常巡查、行政督察、考核或信访、12315投诉热线,社会监督对获知已产生较为严重风险的信息,需要控制的,填写《风险控制升降审批表》,由局主要领导签发,设为二控纠错,限期整改,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分管局长,整治后达到预期目的的,经设定人同意,在整改意见签署意见后,二控退为三控或基本风险。二控纠错主管领导负责控制督办。

3)、一控纠错:二控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能整改的、同一问题出现多以上的、局领导、股室、所负责人通过日常巡查、行政督察、考核或信访、12315投诉热线,社会监督对获知已产生严重风险的信息,需要控制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设为一控纠错,限期整改,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局长,整治后达到预期目的的,经设定人同意,在整改意见签署后,一控退为二控、三控或基本风险。一控纠错由主要领导负责控制督办。

4、监控惩戒。

控制纠错结果与《县局政绩考评办法》挂钩,三级预警初次均不扣分,凡设定为一控、二控、三控的单位和个人按《县局政绩考评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并依据《考评办法》处罚。年度内对一个单位提出五次三控纠错、三次二控纠错、一次一控纠错的,对其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惩戒,被查实有违规、违章事实的,将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效能告诫,行政处理和纪律处分,如果违法问题"升级"而突破法律底线,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5、建立责任追究管理体系。

根据每项风险点,建立具有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制度,网上公布。一是建立了全系统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二是把风险点防范管理与日常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与工商所长面向监管对象述廉述效结合起来;与创建人民满意的工商所活动结合起来,工作一并纳入目标管理。

去年五月份以来,在市工商局、县纪委大力支持下,我局积极的探索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全系统工作人员对开展风险点防范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增强,都能将风险点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极大地提高了监管质量和工作责任心;三是工作人员的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控制、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网上风险提醒,起到了警示作用;五是和县局《政绩考评办法》相结合,奖惩分明,调动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县局2009年10月12日工作督察中发现城关工商所、曹家湾工商所辖区存在无照经营、部分食品经营者台帐记录不齐全,存在监管盲区,有不安全隐患的实际,经局长审批,将两所的无照经营、食品监管风险由基本风险一级升至为一级三控,2009年10月26日在对曹家湾的工作督察中又发现三户危化经营者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依据《廉政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规定,将曹家湾工商所无照经营监管风险又由升至为一级二控,责令限期办结,并依据《工作工员政绩考评办法》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扣分,并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所长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动态升级、控制纠错,提醒监管者严格履行了监管职责,强化了履职责任心、杜绝了监管不到位、不作为,消除监管了盲区,有效防止了不安全隐患的发生,将各种监管任务真正落到了实处。(作者:陇县工商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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