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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全力深化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

[ 信息发布: 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10-03-04 | 浏览:次 ]

陇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及时对今年的查办案件协作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考核。根据省、市纪委对案件协作区工作提出的更高标准和要求,县纪委制定了案件协作区工作规划日程安排,确立了工作内容、明确了时限要求和承办单位,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同时,将案件协作区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强化目标管理,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二是调整思路,整合资源。结合去年部门查办案件协作区工作运行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由部门向乡镇延伸的工作思路。全县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全部纳入了案件协作区管理范畴,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制度,配套保障。重新修订了查办案件协作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六不准”(不准无故拒绝协作区的统一安排;不准向被协作单位提与协作办案无关的要求;不准与涉案人员私自接触,接受涉案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礼品、宴请;不准违反程序办案,随意调整调查方案;不准对外泄露、扩散举报材料和调查内容;不准私自保存、销毁调查证据材料。)办案工作纪律和经费保障等多项配套措施,为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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