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听说过有些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的事,没想到能在这个工程中实行,既能教育、保护和监督好项目建设管理方的领导和同志,也能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运行,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对业主和施工双方有益的一件好事。”这是投资近9千万元的陇县南岸新城滨河南路道路工程和投资2千万元的县交通局千陇南线改建工程启动大会后,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表态发言。 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监管的一项试点工作。今年5月在全县试行以来,受到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方、监理单位的普遍欢迎。为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廉洁、高效、安全实施,陇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调研,注重宣传发动。县纪委、监察局由领导带队,深入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卫生、教育等部门,对派驻监察组制度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的立意、方法、要求进行了宣传,切实提高了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派驻监察组制度的认识,使派驻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 二是加强摸底排查,精心选点运作。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委、局确定在全县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四个项目中,开展派驻监察组制度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蒙科建负总责,县纪委常委班子4名领导分别担任滨河南路道路工程、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千北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以及千陇南线改建工程派驻监察组组长,工程专项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部门纪检组长为成员,从今年5月开始到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面开展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制度试点。为了切实加强重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的试点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引发了《关于开展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向滨河南路道路工程等四个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派驻监察组制度的意义、原则、程序,细化了派驻监察组的职责和职权,界定了监察工作的重点环节,使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资金、质量安全监管等各方面对派驻监察组工作固化于心。 四是不断探索经验,强化工作机制。各派驻监察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八项工作任务,加强了日常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督促签订了连接施工合同,制作了廉政监督牌,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加强了全程监管。四个项目的管理办公室、施工项目部实现了项目法人、监理代表、项目经理承诺和廉政建设制度“四上墙”,健全完善了项目建设例会制、合同备案管理制、资金封闭运行制、工程变更审查制、限期整改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监管规章制度,有效落实了工程项目建设“四制”管理,为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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