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在面对黑恶犯罪团伙时抵不住人情和利益的双重诱惑,为李某等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便利,纵容默许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充当黑恶犯罪团伙的‘保护伞’……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这是陇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一起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典型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陇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与公检法协同作战,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伞破网”向纵深发展。
一是全面摸排,发现问题线索。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积极组织纪检干部走进基层、深入偏远镇村,开展现场流动接访;进一步加大对项目招投标、违规经办企业、沙场整治、旅游景区环境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的清查摸排;组织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村“两委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走访、大清查活动,对三年来收到的信访举报开展“大起底”、“回头看”,对所收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认真组织研判,整合力量及时核查。县纪委监委从城关镇杨家庄村李某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案件中通过查阅案卷发现问题线索9条。
二是从严会商,扩大线索来源。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畅有效开展,陇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公检法的工作衔接配合,成立专班,协同作战,并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建立线索摸排双向移送“会商”和月报告机制,多次召开线索摸排会商会议,对问题线索摸排工作进行部署和督导。同时,县纪委监委紧盯全县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相关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案管室牵头,党风室、公安局组成调查组进行会商,通过调阅案卷,查阅资料,深入摸排背后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县公安局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1条,其中,重复件4件。
三是成立专班,严肃执纪问责。近期,县纪委监委成立了五个扫黑除恶专案调查组,针对摸排和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及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查背后存在的“利益输送”、“保护伞”“关系网”,对工作中跑风漏气、推动不力、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截止目前,收到的16条线索中,已立案6件,4件已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2件正在移送审理,其他线索正在抓紧初核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