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推行“5+2”制度中接触群众面最宽、最能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一项制度。按照市、县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陇县纪委、监察局狠抓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引路、总结完善、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印发实施意见、业务培训、学习调研、包抓试点、召开现场会,扎实开展调研定点、扩大试点、组织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的工作,各乡镇普遍成立了村务监督指导委员会,协调落实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和设施,刻制了印章、牌子。县纪委、监察局指导乡镇、村制定了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职责权限、议事程序等工作规范,止2010年2月底,全县15个乡镇和关山管委会已在90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57%,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本村重大决策、项目建设、财务收支以及低保、宅基地、生育指标等方面审批工作中,监督村级重大事务192件(次),提出建议220条,2009年全县各乡镇涉及农村信访量较上年下降40%,收到了阶段性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