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进驻宝鸡市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省委环境保护督查组进驻宝鸡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安全风险管控及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问责情况重点督查。特别是对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做到“六个不放过”及时查处,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我县在此次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由于不同类型的问题而被问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意识淡化。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今年2月党中央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在全国上下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这面旗帜的关键时刻,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依然政治意识淡化,没有深刻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没有抓落实,抓整改。
二是日常学习不足。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许多违纪违法干部在忏悔时总是把自己腐化堕落的原因归结为“放松学习”,真正是不真学,不真懂,不真信。我们被问责的一些干部,表面上是对自己从事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漠,究其原因就是平时“不学习”,把学习当做“装门面,装样子”。对自己分管工作不深学,细挖。对涉及到法律法规性问题一知半解,违反踩了红线相关政策自己还不知道原因,被问责时还不接受。更有一些村干部,干工作由着自己性子来,只要工作推到前其他什么都不顾忌,被问责时自己感觉还委屈。
三是担当精神不够。一些党员干部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前瞻性预见性差,没困难的工作抢着干。有难度往后躲;对一些问题没有在萌芽状态解决,常常将问题一拖再拖,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出了问题不作为,不担当,不去找自身原因,不去想办法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导致最后出了“问题”。